继承公证指南
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继承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愿意继承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或医院证明)、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4、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关于建档时间、个人简历、家庭成员);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
7、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单、股票凭证、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证明等);
8、继承人中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
9、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本处还可受理涉及被继承人遗留的承包经营权、企业年金、保险金、公司股权及股东资格、陶宝和网络店铺、支付宝余额、商标权的继承公证。
张某咨询:父母已去世,如何将父母名下的的房产过户在自己名下?
答:如果张先生的父母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指定房产由张某继承,则按遗嘱继承办理;如果张某的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又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则张某应与父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该遗产。如果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张某取得该遗产,张某可持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如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均要求继承遗产,那么张某必须与其他继承人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再凭继承权和遗产分割协议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问:继承遗产中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答: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含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遗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问:办理继承公证,为什么要提供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去哪里找啊
答:通过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人事档案中亲属关系的记载,确定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每个人的人事档案均在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退管中心保管,故应到各自的工作单位或退管中心调取。
问:对于因身体原因或年岁较大收集证明材料比较困难的当事人该如何解决?
答:由内蒙古自治区正信公证处推出特色服务“绿色继承”,当事人不便调取证据的,可以委托公证处代为调查取证;当事人取得遗产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委托公证处代缴税费、代办房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和所缴纳费用的发票一并送到家中。
内蒙古自治区正信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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