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遗嘱类指南
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赠与公证包括赠与书公证、受赠书公证以及赠与合同公证,其中以赠与合同公证最为普遍。
赠与合同公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有权要求其交付。
3、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可将所赠与的财产指定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所需证明材料:
1、赠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赠与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若为婚前财产的,需提供相应证明;
(2)赠与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3)赠与财产的权属凭证,如不动产权证书等;
2、拟申请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文本。
3、受赠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赠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受赠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明
4、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 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正信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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