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进一步将"法"的理念贯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2019年4月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与我公证处举行公证监督合作签约,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试行公证机构监督公证。
签约仪式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苏文组长主持,党组书记、局长李淑清与我公证处常连海主任签订《合作协议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办公室、信息科、工程科、综合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见证签约全过程,并与我公证处就公证机构服务承诺、工作要求和服务内容等进行深入交流。
交易监督管理局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精神,创新交易监管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法的理念贯穿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全过程。李淑清局长针对公证机构进场的背景和意义、工作要求和对下一步工作展望三方面提出意见,提出要落实"双承诺"工作机制,秉承契约精神,认真履约、践行承诺,要以高标准、严要求管理好队伍,双方在互信的基础上通力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为提升招投标工作公信力,改善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苏文组长强调,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守纪律底线才能不触碰法律红线,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潜在风险。要坚持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将法的理念贯穿管理和服务工作全过程,坚决抵制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和陪标现象。要坚持合作创新、法治共赢,加强业务交流,完善工作流程,创新探索电子监管手段,共同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平台,以"法治交易"为共同目标,推动"法治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