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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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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流程

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办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初审

①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②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决定受理/不受理。

收费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审查

公证机构审查材料,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签字。

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出具加盖公证员印章和公证机构印章的公证书,含专属水印、编码,以防伪造。

发送和领取公证书

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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